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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料!!广西波形护栏等产品合格率近九成!主

时间:2019-10-11 点击量:89

在广西南宁宗鹏交通器材有限公司(标牌厂)成立于2012年,注册资金3000036元。是一家专业从事标识标牌设计制作、生产、销售、工程及产品研发于一体的综合性企业。 主要生产经营:交通标志牌、标牌半成品、广西交通标志杆、广西市政护栏、广西波型护栏、交通标线工程安装。
 
为落实《交通运输行业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交科技发〔2017〕199号),提升交通运输产品质量,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经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批复同意,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交通运输产品质量行业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交办科技函〔2017〕613号,以下简称《通知》),依据《交通运输产品质量行业监督抽查管理办法(试行)》(交科技发〔2012〕3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组织实施了广西波型护栏、桥梁支座、高密度聚乙烯硅芯塑料管、玻璃钢管箱、锚具等5类产品质量行业监督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监督抽查组织情况。 
本次监督抽查委托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为牵头技术机构,家交通安全设施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家道路及桥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交科院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负责进入全交通建设市场的广西波型护栏、高密度聚乙烯硅芯塑料管、玻璃钢管箱等3类产品的监督抽查工作,上述有关产品的监督抽查工作。 
 
(二)监督抽查总体情况。 
本次监督抽查严格按照《管理办法》《通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2017年交通运输产品质量行业监督抽查有关事项的函》(交办科技函〔2017〕1068号)和有关标准规范进行。交通运输部根据各省(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送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重点产品基本信息,构建了监督抽查对象信息库,随机选取21个省(区、市)的74个路段进行抽查.检测机构积极落实“双随机”的要求,随机选派抽查人员开展监督抽查。 
  监督抽查工作得到了各省(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工程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及生产企业的支持与配合。北京、天津、广西、浙江、福建、山东、四川等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积极组织检测机构开展工作,按时完成抽查任务,认真核实上报有关数据,确保监督抽查取得明显成效。贵州、云南、陕西等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协调工作,对后续整改工作进行跟踪与监督,有效保障了工作顺利开展。
 
二、抽查结果与质量问题分析 
本次监督抽查随机选取21个省(区、市)的74个路段,涉及133家生产企业的374个批次产品,抽样样品总数3832组(件),总体抽样合格率为87.2%。 
 
(一)广西波型护栏。 
广西波形护栏构件分别是:护栏板、立柱、柱帽、防阻块/托架、连接螺栓、拼接螺栓、横梁垫片、端头。
构件规格分别为:
(1)波形板:4320*310/506*85*厚度(2.5/2.75/2.85/3/3.85/4)mm       
(2)立柱:直径(114/140)*壁厚(4/4.5)*长度mm 
(3)柱帽:114立柱适配和140立柱适配 
(4)防阻块:196*178*200*厚度(4/4.5)mm 
(5)托架:70*300*厚度(4/4.5)mm 
(6)螺栓:M16*170、M16*150、M16*42、M16*35 
(7)端头:R1608厚度、R250*厚度 
广西波型护栏抽取了3家生产企业、42个批次、840根样品,样品的抽样合格率为75.7%,主要不合格指标为立柱壁厚、定尺长度、防腐层厚度。 
广西市政护栏抽取了7家生产企业、39个批次、780只样品,样品的抽样合格率为83.1%,主要不合格指标为防腐层厚度、防腐层附着性能、基底金属板厚。 
广西交通标志杆抽取了5家生产企业、35个批次、1120套样品,样品的抽样合格率为95.9%,主要不合格指标为整体抗拉荷载、防腐层厚度。 
按连接方式分类,广西波形护栏分为:托架式、防阻块式。 
按柱间距分类,广西波形护栏分为:两米加强型和四米普通型。加强型适用于危险路段或者每段路的起始端和末端。 
按波形分类,广西波形护栏分为:三波波形护栏和双波波形护栏。 
波形护栏材质:Q235,优质低碳钢。 
表面处理:热浸锌,银白色。镀锌+喷塑,蓝绿白黄等颜色。 
系统原理:波形护栏通过防阻块、波形板、立柱土基的挤压变形来吸收撞击力,能很好的保护车辆,减少事故损失。波形护栏允许横向变形1米,而普通的混凝土护栏允许变形只有0.1米。 
波形护栏用途:交通行业的围栏、装饰、安全防护。 
南宁宗鹏交通设施有限公司,作为广西行业的佼佼者,是一家专业从事标识标牌设计制作、生产、销售、工程及产品研发于一体的综合性企业。 主要生产经营:交通标志牌、标牌半成品、广西交通标志杆、广西市政护栏、广西波型护栏、交通标线工程安装。
(二)玻璃钢管箱。 
在广西、重庆、贵州、云南、青海、新疆等7个省(区、市)抽查了11个路段、12家生产企业的20个批次、20组样品,样品总体抽样合格率为50.0%,不合格指标为拉伸强度、弯曲强度、冲击强度、厚度、氧指数、巴柯尔硬度。 
质量问题分析:抽查发现玻璃钢管箱质量问题比较突出,特别是拉伸强度、弯曲强度不合格现象比较普遍。一是部分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选用家明令禁止的非环保高碱玻璃纤维,不添加阻燃剂等助剂,不布设横向玻璃纤维增强材料,造成产品力学性能、阻燃性能等关键技术指标不合格。二是部分企业的生产工艺和质量控制不严格,如有的产品玻璃纤维的纵向分布指标达标,但横向拉伸强度、横向弯曲强度等不达标。 
 
(三)高密度聚乙烯硅芯塑料管。 
在山西、内蒙古、辽宁、江苏、福建、广西、重庆、贵州、云南、陕西、青海等11个省(区、市),抽查了17个路段、14家生产企业、21个批次、57组样品,样品总体抽样合格率为66.7%,主要不合格指标为耐落锤冲击性能、结构尺寸、环刚度、拉伸强度、断裂伸长率。 
质量问题分析:与2016年相比,高密度聚乙烯硅芯塑料管样品的抽样合格率出现明显下降(2016年为77.6%)。一是部分企业使用质量较差的原材料;二是部分企业生产流程控制不严格,牵引速度过高,造成管道中间段壁厚不达标。 
三、有关要求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产品质量,严肃对待监督抽查结果,加强标准宣贯和实施监督,切实加强产品质量监管,促进行业质量提升,推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一)要加强家和行业标准宣贯和实施监督。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特别是对新发布的家和行业标准及时组织宣贯和实施,督促业主单位和工程建设单位及时修订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严格选用符合新发布的家和行业标准的产品。 
(二)要切实加强交通运输产品质量监管。特别是对于此次监督抽查发现的产品质量出现明显下降的高密度聚乙烯硅芯塑料管和抽样合格率低的玻璃钢管箱等产品,要密切关注本地区产品质量变化,综合运用进场抽查、过程监督、监督抽查、竣工验收等多种手段,进一步加强质量监督,确保符合标准的产品进入交通运输市场。 
(三)要将本次抽查不合格产品通报相关部门,加大对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和相关单位的跟踪检查力度。要采取有力措施,督促生产企业依法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引导企业强化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建设,严格按照有关标准组织生产,切实维护产品质量安全。